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我区申报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需参加体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: 2016年5月23日-27日。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分五天上午进行, 逾期责任自负。
二、地点:丹徒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(行政办公楼二楼)
三、对象:相关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(名单附后)
四、体检须知
1.体检从上午7:30开始,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,当天不吃早餐。
2.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,在丹徒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自行交纳体检费,体检费标准为:幼儿园教师体检费120元/人;非幼儿园教师体检费60元/人。
3.交纳体检费后直接在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,到行政办公楼二楼体检。
4.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留在丹徒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即可离开。
未尽事宜,请与全春芳老师联系,电话:13852949909。
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
2016年 5月18 日
作者:人事科 文章来源: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:2016-05-18